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
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全市建筑业企业、相关部门:
经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批准和省建筑业协会的统一安排,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继续开展。报送材料的要求、评定标准、报送地点仍按牡丹江市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牡丹江市建设行业协会2019年6月3日的通知执行。报送时间全市二级以上企业7月15日之前上报;三级以下企业(含市政)7月31日之前上报。
牡丹江市建设行业协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