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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
考核(新办证)培训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黑建安〔2015〕15号)要求,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实际需要,现将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考核(新办证)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人员:
全省范围内建设行业企业和外省在我市施工的企业申报新办建筑架子工操作证书人员,以及经省住建厅调剂申报新办的上述工种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严格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教学考核大纲进行教育培训。
2、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技术理论考核。
三、报名条件、程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条件:
1、年龄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建筑架子工:男性,年龄最低18周岁,最高55周岁。
2、经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从事相应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具有下列疾病:
不得具有的疾病: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精神病;癫病;震颤麻痹;癔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4、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程序:
1、参加培训人员通过企业管理锁登录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新办申请平台向牡丹江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一寸蓝底照片5张(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
(2)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
(3)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原件、扫描件)。
2、企业统一报送以下报名材料,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1)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在其中一份申请表里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粘贴一张蓝底一寸照片);
(2)汇总表(网上导出,打印一式三份,盖企业公章);
(3)填写打印《听课、准考证(存根)》和《听课证(准考证)》(详见附件。用普通A4纸横向左侧翻页双面打印,将“事项说明”打印在《听课证(准考证)》背面,机打填写姓名、勾选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照片);
(4)提供企业人员管理锁,用于导出电子版汇总表进行《听课证》编号登记汇总签发。
3、牡丹江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接收核验确认相关报名资料、信息数据有效,收缴培训费,签发《听课证》,分发教材,凭交费收据和《听课证》将报名人员纸质材料按规定要求归档,将企业网络上报的信息数据通过网络审查上报省考核办。
4、省考核办审查上传材料,审查合格的,牡丹江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审查合格名单书面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时间、教学要求;审查不合格的,省考核办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网上报名时间:
从3月24日网络开通报名系统开始至开班前一天均可网上报名。
(四)上报材料、交费时间、地点:
1、时间:开班前工作时间。
2、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六条路平安街建工大厦四楼秘书处(财务)、质安部。
3、联系人:赵杨、关庆斌 电话:0453-6436692 8926886。
四、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包含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
(一)培训、考核时间:建筑架子工11月1日---11日.
(二)培训、考核地点:牡丹江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牡丹江市西平安街西六条路建工大厦4楼二教室和18楼四教室、实训基地)。
五、收费标准:
依据全省统一收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时、费用标准》(详见附表1)收取培训费1100.00元/人。
六、考核工作
(一)准予考核条件:
符合参培条件,按时参加并完成大纲规定的理论课时培训学习考试合格者。
(二)考核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考核。
(1)省考核办定期组织辖区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2)省考核办负责命题、评分,考试前7日在网上公示考试地点、时间。
2、安全操作技能考核。
(1)按考核大纲考核规定的内容进行实操现场操作考核。
(2)省考核办定期组织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
(三)证书发放:
1、经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的人员,省考核办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
2、公告合格的学员,由省考核办打印操作资格证书并加盖印鉴发放给学员。
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时、费用标准》
附件2:《培训授课考核计划明细表》
附件3:《建筑架子工理论、实际操作培训考核计划安排》
附件4:《听课证(准考证)》
牡丹江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