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会议报道
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
会员之家
网上服务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副会长单位
更多>>
• 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 牡丹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
• 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 牡丹江市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金跃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海华建设集团
• 上海绿地集团牡丹江置业有限公…
• 牡丹江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牡丹江华安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科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 牡丹江市圣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 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 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牡丹江明月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公…
•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 上海创宏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民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 黑龙江信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牡丹江大学
• 绥芬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东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穆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林口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海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 宁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 牡丹江市大东建筑总公司
• 黑龙江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利华置业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牡丹江星元房产有限公司
• 牡丹江环龙置业有限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
加入日期:2013-06-13 16:01:01  查看人数: 1575   作者:admin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3]84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海砂、麻刚沙生产预拌混凝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现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

  预拌混凝土是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等有关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三、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四、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524